城门终于被打开,几个胡部已经被许将清理干净了,伴着吱嘎的门闸转动声,这个曾经向大禹任意开放的城门终于再次张开双臂。
现在,在它的内里,是冲天的火光。
“到内城后所有人下马!首要任务是救人!” 破了一道门好像破了人间和炼狱,终于知道求援的为什么看起来一点儿不着急了,因为这是实在算不上起义,这叫屠杀。
被一卷白旗压抑多日的胡部终于找到了不用再安分守己的理由。
策马前盛泊兴拦下了祁懿懿,“你就不要冲杀在前了,好好看着吧。” 他的语气里好像有怒其不争。
……祁懿懿不喜欢盛泊兴,因为他是对的。
战士杀敌的血性被百姓的惨象浇个透,李审红着眼睛第一个冲上前,他是步兵却险些超过盛泊兴。
起义的成功从来和己方的人数与信念无关,它更多与敌方有关 —— 敌军是抱着杀敌的想法还是揣着杀人的想法。
胡部的想法是杀人。
……
礼季并不是百奇郡守,他只是郡守的文书,因为郡守被胡部杀死的那天他跪下的特别快所以被提拔成了新的郡守。
也是他一直和祁懿懿联系要一同起义,他想的本来很好,虽然是三千五守军对五千的胡部,但是出其不意攻其不备再加上没有鹤泽的援军,拿下百奇虽然艰辛但很有可能。
一开始也确实如此,攻其不备很奏效,那一刻钟里他们斩下了不少头颅,但局势很快就变了,游牧的民族最不看重的就是纪律,有一个胡部冲入平民百姓中乱砍乱杀时,百奇早已有了满城的火光。
礼季想拦住不成队形的守军要他们擒贼先擒王但被毁掉的正是他们自己的家,没有人听从指挥,混乱开始的那一瞬间,礼季仿佛听见了屠杀的号声。
完了,一切都完了,爱戴,尊敬,拥护,全完了。
礼季想跑但一直跟随他的亲信却强拉着想让他留在这里,“大人,大人你不能走,救救他们,大人您是郡守,您得想办法救救他们。”
办法?想什么办法?木衣扎砍下上一任郡守的头当尿壶,尸身喂了狗熊,他现在能想到的办法只有跑,留得青山在,不怕没柴烧!
亲信死命拉着他往回走,礼季挣扎着从背后摸出刀,他虽然是文书但当过两年兵,“ 我当过兵,我可以的,我当过兵,我可以的。” 礼季念叨着忽然抬手将刀刃对准了亲信一直伸向城池中心的脖子。
“我可以的,我可以的,我可以的。”
“对,大人,您可以的,您不能放下百奇不管,您……” 亲信回头,脸上的表情突然变得惊恐起来,礼季愣了一下一种落入悬崖般的下坠感从脚底传上来,他猛地挥手,将刀身插入亲信的眼珠。
刀尖从他的后脑穿过……
亲信还没死透,他的喉管里传出刚刚出口的新鲜的词语,“大人,您身后……”后面几个字走音了,亲信倒在地上抽搐了几下,死了。
礼季突然感觉背后一沉,脖颈间传来一阵粘腻的冰凉,他颤巍巍的回头。
是个无头的尸身,胡部。
长呼一口气的同时礼季忽然心头一紧,他反复在身上摸索但没能找到第二把匕首,礼季憋了口气才紧张的回头 ……是不是看到了,有没有看到,我也得杀……
狭窄的巷口站着的是一人一马,银甲折射火光看起来像金甲,盛泊兴的枪尖儿上正戳着个胡部的头,对应着礼季脚边的尸身,他下马走到礼季面前,甲胄摩擦 “咯愣愣” 的响,盛泊兴每一步都踩得很实。
从亮出到暗处,礼季这才看清来人,他把带了血的手背到身后,“你是谁。”
“这是木衣扎吧。” 枪尖上的脑袋突然凑得很近,挥舞枪身时带起一阵血腥的风。
盛泊兴没回答礼季,这个火光很难透过的小巷里的这一刻是礼季一生中面对盛泊兴最怯懦的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