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秋之后,轩娘便搬去了公叔钰置办的小院子。
老黄狗在搬家的这天一直心情郁郁,一双委屈的大眼睛都未有离开轩娘,生怕自己被丢下,却又不敢做声。
直到轩娘叫它上车,耷拉着的尾巴才复又翘起。大黄是轩娘从一水镇带来的为数不多的东西,怎么会又将它丢下?
新院子离城中有些距离,采买不甚方便,但也精心布置了下。
公叔钰常用的物什搬来了几件,他对家中的爵位未有兴趣,总有一天会搬出去。如今借着轩娘的由头,早早有了自己的家,自然要好好布置一番。
墙边种了些竹,环境算得上是素雅清幽,还有个小池塘养了些鱼苗与草龟,旁边有个书院,偶尔有书生结伴从门口路过,不过家中的婆子侍卫几乎是寸步不离,从未在书院下堂的时候让柳轩出去乱逛。
家中只有可怜的杏树小苗,叫人不忍摧折,轩娘练了几天徒手攀墙的技巧,终于有一天能赤手攀上墙檐,偏要看一看这在书院读书的书生是何种摸样。
“好看么?”
只是头还未探出去,却听见公叔钰的声音,一慌张便落在他怀里。
“你的腿不想要了?还想叫华大夫给你打断再接一次么?”
他冷着脸,总说的柳轩哑口无言。
但轩娘总要找些事情消遣,住在外边,姜夫子也不便来往了,只是同她的书信还未断。
她晒了鱼干,做了香胰子,给整个院子的人做拿手的面条子,甚至还绣起了荷包,总不算无聊。
公叔钰偶尔来,偶尔不来,她不知道什么时候会有下一次相见。
柳轩需要许多事情填补她的生活,叫她不变得患得患失,不那么可怜地等待着那个人。
本以为这日子会这样过下去,可有一天轩娘忽然收到了一张丝绢制成的帖子,带着丝丝香气,绣着紫色的兰花。
哪里会有人给一个无关紧要的外室送帖子呢?
只是能送到她面前的,应当是公叔钰默许的。
轩娘近来认字认得多了些,也辨出了这个署名是,
——郯珊。
有主的男人和被认养的小狗一样,浑身上下都是别人的印迹。他身上的环佩、衣服上的花纹,甚至连发尾的气味都变了。
郯珊受不了,她能容忍公叔钰身边有个玩意,但总不好也在他心里也占了位置。
见面的地方选在天香楼的雅间,轩娘推开门,从窗户吹进的风将她衣摆吹起。
“你来了,”郯珊回头面上带着温和的笑,与初见时不同,她今日打扮的素雅,“那日毁了你一桌酒菜,今日我是想答谢柳姑娘之前的救命之恩。”
轩娘与郯珊见礼。
女郎挽着袖子与轩娘斟茶,身后的侍女鱼贯而出,守在门口,房内余下两人。
“天香楼的八珍寻常要订许久才有,柳姑娘定要试一试。”
轩娘执起筷子,才发现今日的菜肴与上次来天香楼时全然不同。若是想做菜好吃,厨子先要知道好坏,她也是效仿神农,什么奇怪的菜肴都尝过。
如今这桌上摆的却是比那日要显得素净的多,不过用于装饰的雕花晶莹剔透,全然瞧不出原有的样子。
精雕细琢,如同打磨贡品一般,浮华尽敛,却是更显珍奇。
“我与阿钰这几年在灯节的时候都会见上一面,只是今年元宵的时候他未归,便选在了中秋。还记得第一次见的时候,他跟我一般高的,如今却是要仰头看他了。”郯珊笑着品茶,又问:“柳姑娘的伤可好了些?”
“没什么大碍,”轩娘颈间系了月白色的绸带,先前的伤已经结了薄薄一层痂:“公叔钰的手只是伤到了皮肉,如今也大好了。”
郯珊勾唇:“听闻你从府中搬出去了,在堰都可还住得惯?”
轩娘夹菜的手一顿:“是公叔凝同你说的么?”
她摇头:“你的事阿钰都同我说了,他是个重情的人,姻缘错会,我不怪你。”
轩娘一怔。
不怪?
是她...有错么?
“不过既是发生了,便还是要想一想今后,我与阿钰定有婚约,轩娘子应当已是知晓的吧?”
“他...未曾同我说过,”柳轩敛眸,这无端的指责激起她几分气性,手轻轻纂成拳:“既是知道他与旁的女子有牵连,女郎不介意,仍想嫁给他么?”
风言风语从前听了些,可公叔钰还未来得及亲口承认。
只是她与公叔钰还成过婚的,这又怎么算才好?
“我与他是元和二十一年定亲的,到如今已有八年了。”
郯珊唇边笑意加深,她似乎是半点不在乎这些的,瓷白的茶盏在她手中轻转,轩娘放下筷子沉默地听着。
“当初两家家长辈有意结亲,并非是要选阿玉的,这婚事是他自己求来的。”女郎的声音是悦耳的如果说的不是刺痛柳轩的话便更好了,“他说话有趣,总将我逗笑,这才选了他。”
“我家中规矩严,父亲素日里严肃刻板,是以选郎君便想选个有趣听话的、全然不同的。阿父自是不喜,但我当时为了赌气选了阿玉,只想着他名声不显,纨绔些我家也撑得住。可未想到他会成长今日这般,倒让我叫人艳羡了。”
郯珊一口气说了许多,双目含笑望着柳轩:“柳姑娘与阿钰的牵连又有多久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