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念看着陆响的造型,很满意自己的作品,但又忍俊不禁:“好看好看,这下更好看了。”
陆响已经被沈念夸的不知天地为何物,也不管最后到底什么样子,就直接拍照了。
依旧是一张,以沈念为C位的向阳队五个人的机场背影照,上一次的背景是日落,这一次的背景则是星空。
然而,在无人在意的小角落,陆响的粉丝默默的将合照放大无数倍:“陆哥头上怎么带了一朵向日葵,说好的清冷男神呢……”
而作案当事人已经在飞机上呼呼大睡。
陆响在登机前一秒收到了经纪人的质问:“向日葵怎么回事?陆响!你不会要背着我去和你的偶像谈恋爱吧?陆响!回答我!”
一句话那么长,陆响眼中只看到了“谈恋爱”三个字,全程在他心中盘桓,让他无心睡眠。
从上海到赫尔辛基需要10个多小时,沈念睡的半边身体已经麻了,但仍旧抵不住行驶中的困意。
阿乐带着降噪耳机,看小说看的出神。
伯曼和京巴,一个在玩塞尔达,一个在玩星之卡比,两个人眼都不抬一下,专注探索。
只有陆响,看剧本的时候,想去看小说,看小说的时候又想看飞行路线,一切的心思都被身旁的人吊着。
快要抵达的时候,一丝光线从窗板中透出来。
陆响轻轻推了推身边的沈念:“队长,要到了。”
在沈念迷迷糊糊的时候,陆响拉开窗板,指了指窗外的景色。
首先映入眼帘的是一片白茫茫的大地,大地上点缀着暖黄的灯火。
飞机穿梭在云层之中,透过云层能看到天边的淡粉色,却看不到太阳,让整片陆地整体呈现青灰色调。
宛如一副完整的油画,光是远远看着就赏心悦目。
芬兰是一个浪漫的国家,这里是圣诞老人的故乡。
沈念的身体不由自主的往陆响那边倾斜,想要看的更清楚一些。
陆响也随着她的方向看向窗外,无声中产生了一些无所适从,化到陆响的话中竟然变成:“好奶的味道。”
沈念楞了一下:“无花果味的香水,你喜欢的话推荐给你。”
当他意识到自己说了什么的时候,耳朵红到脖子根,尴尬的脚趾抠地。
好在是落地了。
伍樱举着又长又宽的立幅在出口迎接他们,立幅用鲜艳的红笔写了:“迎接向阳小分队。”
沈念一眼就看见了伍樱,主要是她还穿了一身显眼的嫩黄色羽绒服,很难让人不注意。
“你这牌子举的,像个道士。”沈念将牌子捞过来,把玩了一番,很嫌弃的扔给了伯曼。
“樱姐,这位不介绍一下吗?”伯曼拿着长长的立幅,和他的灰色长款羽绒服还挺配。
立于伍樱身边的男生,黑色冲锋衣,同色系裤子和鞋子,低调又隐约透着贵气,想必这位就是豪言壮志想要和伍樱统治英雄联盟舞台,并成功晋升的现任男友。
他嗓音低沉温柔:“你们好,我叫王函昱。”
伍樱补充了一句:“就是那位大老板。”
一听说是大老板,除了陆响之外的其余四人,纷纷转变态度,点头哈腰的表示:“老板好,谢谢老板,老板多多关照。”
只有陆响一脸桀骜:“喊什么老板,喊他老王就行了。”
原来传闻,陆响是被大老板塞进向阳队的瓜,是真的。
沈念和阿乐交换了一个眼神,两人了然于心,默默的笑了笑。
车子从银装素裹的郊区穿行到满是欧式建筑的繁华市中心。
老王说这里的人节奏很慢,慢慢的享受生活,去体验人生,他们不会在工作上花费大量的时间,毕竟太阳也不允许。
老王的学业早就结束了,美国高等学府的金融硕士毕业生,他来芬兰也只是想换个环境生活,然后创业。
他比陆响大三岁,因着双方家里还有些亲戚关系,按照辈分,陆响还得喊他一声叔叔。
然而,他最关心的还是沈念:“队长!我是你的狂热粉丝!能不能给我签个名,衣服,照片,键盘,鼠标,电脑……我都准备好了。”
陆响毫不客气的回敬:“老王,好好开车,别惦记我们队长。”
“喔唷~才认识多久,就你们队长了~”
千言万语抵不过伍樱一个眼神,老王立刻乖乖闭嘴。
穿过市区,继续向城市边缘行驶。住的地方就是老王在芬兰的家。
这边房子不算多,都是尖尖的红屋顶,屋顶上有一个烟囱,白色的房子和周围草坪上的积雪交相辉映。
老王的家沿冰川而造,冰川的对面是成群的雪山,如果冰川够厚,将不能能滑到对面。
正对着的是另一座低矮雪山,但天气不好,雪山的顶隐藏在缭绕的雾中。
听说山腰上种满了云杉,即便被薄雪覆盖,仍抵不住一抹绿钻出来。
每个人挑选了一间房,现在最重要的事情是:倒时差。